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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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6 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6 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依法治国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紧紧围绕国家统计局、省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省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 制 制度保障 (一)各级统 计 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 实 实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第 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提高 统 统计法治工作在绩效考核 中中的分值比重,把考核情 况 况作为衡量部门、领导干 部 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省局开展统计工作 问 问责办法的论证工作,完 善 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纠错 问 问责机制,各地配合做好 调 调研工作。省辖市局根据 本 本地区实际,尽快促成地 方 方人大、政府出台与《省 统统计条例》配套的地方性 法 法规或规章。

 (三)省 局 局出台统计资料发布管理 办 办法、统计法律顾问制度 等 等。各地要强化问题导向 , ,研究制定统计调查管理 、 、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 制 制度措施,以制度为基础 , ,规范统计行为,防范法 律 律风险。

 (四)严格执 行 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 件 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 制 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决 策 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时, 法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 会 会议、发表意见。

 (五 )

 )省局拟规范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 定定。各地要建立规范性文 件 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 监 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向 政 政府法制办和上级统计机 构 构报送备案。

 二、弘扬 法 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环境

  (六)省局制定全省统 计 计法治宣传“七五”规划 , ,各地要结合本地统计工 作 作实际,制定“七五”统 计 计普法规划并分解任务、 落 落实责任。省局着手编印 统 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各地 要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普 法 法渠道、注重普法实效, 采 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七五 ” ”普法工作。

 (七)围 绕 绕中心工作开展统计普法 宣 宣传。结合全国农业普查 广 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 传 传,为依法开展农业普查 营 营造良好氛围。

 (八)

 利 利用专业年定报工作布置 会 会议、联网直报平台、省 统 统计系统在线学习平台、 部 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数据 处 处理平台等宣传学习统计 法 法律法规。加强日常普法 宣 宣传和统计重要时点普法 宣 宣传,组织策划好重要节 日 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多 种种途径,加大统计法治对 外 外宣传力度。

 (九)建 立 立普法宣传工作情况报告 制 制度,省辖市局每季度最 后 后一天书面向省局报送本 季 季度统计法治宣传具体实 施 施情况。省局每半年反馈 一 一次各地法治宣传工作情 况 况,对统计法治宣传薄弱 地 地区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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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省局组织开展 优 优秀统计普法作品评选活 动 动。

 三、运用多种手段 , ,提高数据质量 (十一 )

 )围绕统计数据质量,制 定 定实施本地年度统计监督 检 检查计划。推广随机抽查 ,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 计 计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 处 处。加强对案件空白地区 的 的检查指导。继续做好统 计 计工作大检查工作。

 ( 十 十二)推广权利义务告知 、 、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回 回访等制度,采用多种方 式 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在 “ “大统计”格局下,加大 对 对部门统计工作行政指导 力 力度。

 (十三)健全统 计 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机制 , ,有违法线索的依法核实 查 查处;对上级转交、督办 和 和直接核查的案件,认真 做 做好配合工作,依法依规 处 处理到位。

 (十四)强 化 化科技在统计执法中的应 用 用,运用联网直报平台开 展 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多 措 措并举提高统计行政处罚 简 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行 政 政执法效能。

 (十五)

 严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 准 准;完善和规范统计法律 文 文书;认真组织案卷评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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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认真做好农 业 业普查执法检查,受理农 普 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举 举报,查办农普活动中的 违 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 )

 )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 罚 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按照 谁 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 的 的原则,对本级行政许可 和 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 , ,依法有序推进本地“双 公 公示”工作。

 四、采取 有 有力措施,夯实法治基础 (十八)要加强统计法治 队 队伍建设,选拔一批优秀 人 人才充实到专职统计法治 工 工作岗位,逐步构建省、 市 市、县三级协同、密切配 合 合的统计法治人员队伍。

 省 省局对统计法治队伍建设 薄 薄弱市、县(市、区)进 行 行督查指导。

 (十九)

 强 强化对执法人员新法新规 的 的培训,加强对统计执法 检 检查证件的动态管理。省 局 局举办新增统计执法检查 员 员任职资格培训,重点对 省 省辖市及县级专职法治人 员 员进行培训。

 (二十)

 省 省局修订统计法治工作考 核 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 改 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对重 点 点难点工作以及创新创优 工 工作的考核权重,充分发 挥 挥考核评比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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