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门诊消毒隔离制度,供大家参考。

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一、 急诊与普通门诊、 儿科门诊分开, 设单独出入口和隔离室。

 二、 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 根据门诊病人就医特点以及疾病不同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三、 严格遵照预检、 分诊制度, 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患者, 一定到指定隔离室诊治, 并做好必要的隔离和消毒。

 四、 所有诊室必须设置流动水洗手设备, 紧急情况下配备“杰雪” 消毒液进行手消毒。

 五、 各诊室应定时通风, 诊疗桌、 诊疗椅、 诊疗床等每天清洁, 被血液、 体液污染后应及时进行擦拭消毒处理。

 六、 与病人皮肤直接接触的诊疗床单、 诊疗巾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听诊器每天由医生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 血压计袖带每周由护士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处理。

 七、 所有急救器材必须在读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

 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并且清洁保存。

 八、 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 雾化吸入器、 氧气湿化瓶、 呼吸机面罩、 呼吸机管道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并干燥保存。

 湿化瓶应每日 更换湿化液。

 呼吸机的螺纹管、 湿化器以及接头、 活瓣通气阀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处理。

 九、 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 由专人负责定期灭菌或更换。

 碘酒、 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 每周更换二次, 容器每周灭菌二次; 2%的戊二醛使用效期不得超过二周;无菌包有效期不得超过 7 天; 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 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 手持部分应在罐外, 浸泡于 1:

 8 金星中, 浸泡液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 2-3cm处, 浸泡液每日添加, 每周更换 2 次, 容器每周灭菌 2 次; 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十、 所有工作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

 每次诊疗操作前后必须认真洗手、 戴口罩。

 十一、 传染病门诊(肝炎、 肠道门诊等)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的规定,做到诊室、 人员、 时间、 器械固定; 肠道门诊应设立专用坐便器。

 传染病患者离开诊室后,应视传染情况选择相对应的终末消毒措施。

 十二、 急诊留观病人发生医院感染时, 应按要求于 24 小时内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十三、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理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规定收集、 转运和最终处置, 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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