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3篇)

篇一: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

  集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学校集体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健全和完善集体决策机制,更好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及县政府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学校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结合中小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机构。

  “三重一大”会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构,成员包括并不限于校长办公会成员、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党办主任、工会(办)主席(主任)、财务室主任(主管会计)多人单数组成。校长(园长)担任组长,为学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第一责任人;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会议记录人员。

  二、决策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计划;

  2、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改革、表彰奖惩、工资福利等重要问题;

  3、学校安全稳定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方案;

  5、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6、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方案;

  7、其他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学校中层教干的任免、调整、奖惩;

  2、研究后备教干和年级主任的选拔、使用;

  3、研究学校人员的调入、调出问题;

  4、其他人事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讨论重大项目可行性方案、公开招投标方案;社会中介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学校5万元以上的投资及维修项目的确定;

  2、重大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

  3、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使用安排;

  4、组织开展大型文体活动的工作安排;

  5、教育教学重要业务活动及节庆活动项目;

篇二: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

  中共江安镇滨江初中党支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了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和谐发展,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深化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职称评定;

  8、评优、评先工作;

  9、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0、人事安排;

  1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可编辑修改-。(二)重要干部任免:

  1、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2、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

  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10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

  2、10000元以上基建和维修项目;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可编辑修改-。做到:(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作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会上充分讨论

  在充分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负责,最终作出决策。(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3)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作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

  (四)会后各司其职。

  决策形成之后做到:(l)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将决策的内容和实施的方案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反馈或公示。(2)-可编辑修改-。校长负责具体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民主管理监督实施,即校长是第一负责人,党政工通力合作。

  本制度自校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共江安镇滨江初中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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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巧家县大寨中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巧家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为更好地调动我校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特制定“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如下:

  一、“三重一大”的相关内容:

  “三重”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

  “一大”是指: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

  1、学校任何重大决策事项,均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酝酿提出,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交教工代表大会票决通过方可执行。

  2、学校重要干部的任免,须经学校党支部、校务委员酝酿提出相关名单,交领导班子讨论,在支部大会、学校教代会听取意见后,才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被批准的干部任免名单需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3、学校重要项目的出台,必须经学校校务委员会集体研

  究提出,经领导班子讨论,支部大会听取意见,学校教代会票决通过,形成相关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被批准的相关项目出台前,需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后方可实施。

  4、学校开支较大的基本建设均需由校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经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报上级领导审批;学校要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使用过程中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之后收到的效益等向全体教职工宣讲,并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使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人人知晓。

  5、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三重一大”会议决定事项,必须明确实施部门和负责人,并由实施部门和负责人组织实施。

  7、“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都要以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三重一大”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的轻重,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应承担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擅自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巧家县大寨中学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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