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工作总结3篇【精选推荐】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阳县教育局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加强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工作总结3篇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工作总结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阳县教育局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加强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现将20xx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校外培训机构45所,均已取得办学资质。由于受疫情及生源等因素影响,只有39家培训机构正常复学,开阳金材教育培训学校等6家培训机构未能复学。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优化流程。我县按照《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导则》,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同时优化服务,对来咨询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路不跑冤枉路,缩短了审批时间。20xx年,我县共审批了肥猴街舞、临风堂艺术、哆来咪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7所培训机构。

2.加强监管。一是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通过媒体公布有证机构名单、设置标准和举报电话,建立黑白名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的认同感,让群众了解有证机构。对于无证办学机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处,取缔一处。累计摸排机构45所,下发整改通知3份,处理各类投诉5件。二是开展教材专项清理。要求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资质、教材、教案、音像制品等内容展开自查,然后牵头联合有关科室进行抽查,暂未发现违规内容。同时根据市教育局会议精神,县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复学工作进行了检查,查处一家违规复学的"培训机构,未发现无证无照举办培训机构的情况。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县教育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45家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对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进行通报,落实安全责任人制度,要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增强校外培训防患意识。

3.加强培训。9月份召开了45家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暨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从办学方向、日常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特别强调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纲超范围,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招生简章广告要实事求是,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等问题。11月初再次组织45家校外培训机构对20xx年年审相关工作培训,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重视年审工作,对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考核指标进行解读,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水平。11月23日至12月4日,我局对全县34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年审工作(新审批7所不参加年审、未复学1所、拟停办3所未参加年审),29所年审合格,1所基本合格,4所不合格。

4.加强服务。一是做好疫情期间恢复线下复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立即联合市场监管和卫健对4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合格的32家校外培训机构提交申报复学材料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经过审核后,对于合格的培训机构下达批复文件。二是做好国债资金补助。按照《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审的请示》文件要求,我县31家校外培训机构获得31万元资金补助,极大缓解了校外培训机构受疫情带来的影响。

三、存在困难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由于上半年受疫情的影响,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开展培训从而无资金收入,房租、教师工资等不能按时支付,导致开阳金材教育培训学校、开阳慧思学教育培训中心、开阳梦航舞蹈培训艺术学校等6家民办教育机构停止办学或没有恢复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培训机构办学政策的宣传,实行准入和退出的双向机制,使管理工作充分落到实处。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特别是对于有困难的培训机构继续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加强管理,依据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开阳县校外培训机构日常考核量化表》,从办学方向、安全管理、日常管理、规范办学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年审依据。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工作总结篇2

一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福建省和泉州市“双减”会议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有效作为,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现将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市登记证照齐全培训机构共82家,其中非营利性机构10家,营利性培训机构72家(其中,营利性艺体类培训机构9家,营利性义务教育学科类机构63家)。通过开展“点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及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加大对培训机构尤其是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力度,开展由市教育局牵头的联合检查和各镇办牵头的联合检查及日常随机督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300多人次,检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120多家,发现问题61条,开具整改通知书26份,整改61条,拆除违规广告10余条,关停证照不齐机构18家,共有白名单73家,黑名单18家。63家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停止暑假、周末、节假日开展学科培训并做好机构转型登记,终止办学7家,营利性转非营利性20家,学科类转非学科类27家,9家正处办理中,确保12月底完成机构转型登记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市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召开“双减”推进会,成立整治专班,市教育局主动联系部门,研究专项治理策略,印发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石狮市“点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石狮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阶段、要求等内容。

2、强化摸清家底。首先从源头抓起。通过学校发布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提醒家长理性给孩子参与校外培训,各中小学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排查,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底清数明,给整治工作提供准确数据。其次抓好社区网格排查。发挥镇(街道)、社区基层末梢优势,组织网格员定期与不定期随机辖区内培训机构逐一动态摸排,严防地下“黑机构”产生。三是抓好群众监督举报。设立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信箱,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方式扩大知晓面,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监督非法校外培训行为。

3、强化督查督导。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开展形式多样的督导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疫情防控检查;市分管领导及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跟进,参与由市教育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市级联合检查,由各镇办牵头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对各镇办辖区内培训机构全面督查,为进一步夯实督查成果,由市教育局各相关股室成立督查专班,开展定期与不定期随机专项督查,截止目前已对全市82家证照齐全机构进行全覆盖多轮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同时查处18家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责令停止办学,有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秩序。

4、强化课后服务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外培训负担,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20xx年秋季全市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82所公办中小学全部开展课后服务,今年秋季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达85561人(小学59494人,中学26067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3、45%(小学总65274人,中学总26281人)。

5、强化推进机构转型。制定《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补充通知》,加强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规范和服务工作。全市共有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63家,截止12月15日,已完成转型登记工作机构54家,9家正在办理中,确保12月底完成全部转型工作。

6、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举行机构资金银行监管平台遴选活动,确定监管银行,并着手与相关接入银行、培训机构进行对接。加强与各培训机构进行沟通,通过“网格化”管理人员了解机构动态,在推动转型的同时,帮助机构解决问题、规范持续经营。

7、强化宣传引导。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孩子健康成长,通过电视、报纸、公微等形式,引导各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大力宣传治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专项行动治理情况,让广大市民了解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醒家长规避安全风险和学生成长风险,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8、强化违规举报。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三、存在问题

1、培训机构转为“地下”经营。为逃避专项治理整治,部分机构可能存在将培训活动转为“地下”培训,或开展上门“一对一”等方式培训,较难查处。

2、判断学科类机构有一定难度。整治工作以来,存在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学科类,如一些幼儿兴趣类英语、绘本阅读等是否属于学科类,上级主管部门要尽快出台界定标准。

3、跨部门监管执法体制机制不完善。教育部门执法队伍薄弱,权限单一,执法难度大,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惩治处罚、关停取缔违规机构的难度较大,容易出现回潮反复现象。

4、存在收费难规范问题。各类培训机构收费不规范,没标准。虽然各机构有建立学费专用账户,但有可能存在机构给家长承诺优惠,个别没把学费存入专用账户,存在瞒报现象,监管难度大。

四、20xx年工作思路

1、深化常态化联合治理。巩固20xx年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各类培训机构,尤其是学科类培训机构整治力度,开展由市教育局牵总,由各镇办牵头辖区派出所、市管、城管、消防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及日常随机督查,规范培训机构经营秩序。

2、夯实机构资金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与人行、银监、金融联合出台资金监管方案,在各机构开立对公账户的`基础上,到有监管资质的银行开立唯一学费专用账户,实行“最低余额+分阶段解付”监管模式进行资金监管,严防“退费难”“卷钱跑”等问题。

3、加大对教学用书审核。要求各机构教材能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鼓励探究创新。

4、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针对目前机构教师队伍参差不齐现象重点查处上岗门槛,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整顿在编教师参与培训机构培训或举办培训机构乱象,规范教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教学环境。

5、加强课后服务质量。要求落实每周五天、每天至少2小时的课后服务时间要求,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供餐服务等各项工作。各校结合优势特色,利用课后服务搞好培优补差工作,积极开展设置学科、文体、艺术、劳动等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6、强化安全责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福建省对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落细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建筑、消防、饮食卫生等安全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工作总结篇3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校外培训机构45所,均已取得办学资质。由于受疫情及生源等因素影响,只有39家培训机构正常复学,开阳金材教育培训学校等6家培训机构未能复学。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优化流程。我县按照《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导则》,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同时优化服务,对来咨询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路不跑冤枉路,缩短了审批时间。20xx年,我县共审批了肥猴街舞、临风堂艺术、哆来咪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7所培训机构。

2、加强监管。一是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通过媒体公布有证机构名单、设置标准和举报电话,建立黑白名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的认同感,让群众了解有证机构。对于无证办学机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处,取缔一处。累计摸排机构45所,下发整改通知3份,处理各类投诉5件。二是开展教材专项清理。要求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资质、教材、教案、音像制品等内容展开自查,然后牵头联合有关科室进行抽查,暂未发现违规内容。同时根据市教育局会议精神,县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复学工作进行了检查,查处一家违规复学的培训机构,未发现无证无照举办培训机构的情况。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县教育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45家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对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进行通报,落实安全责任人制度,要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增强校外培训防患意识。

3、加强培训。9月份召开了45家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暨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从办学方向、日常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特别强调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纲超范围,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招生简章广告要实事求是,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等问题。11月初再次组织45家校外培训机构对20xx年年审相关工作培训,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重视年审工作,对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考核指标进行解读,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水平。11月23日至12月4日,我局对全县34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年审工作(新审批7所不参加年审、未复学1所、拟停办3所未参加年审),29所年审合格,1所基本合格,4所不合格。

4、加强服务。一是做好疫情期间恢复线下复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立即联合市场监管和卫健对4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合格的32家校外培训机构提交申报复学材料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经过审核后,对于合格的培训机构下达批复文件。二是做好国债资金补助。按照《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审的请示》文件要求,我县31家校外培训机构获得31万元资金补助,极大缓解了校外培训机构受疫情带来的"影响。

三、存在困难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由于上半年受疫情的影响,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开展培训从而无资金收入,房租、教师工资等不能按时支付,导致开阳金材教育培训学校、开阳慧思学教育培训中心、开阳梦航舞蹈培训艺术学校等6家民办教育机构停止办学或没有恢复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培训机构办学政策的宣传,实行准入和退出的双向机制,使管理工作充分落到实处。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特别是对于有困难的培训机构继续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加强管理,依据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开阳县校外培训机构日常考核量化表》,从办学方向、安全管理、日常管理、规范办学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年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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