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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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完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

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

按照督导工作要求,现将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国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常委会部署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常委会先后X次、县政府党组和政府常务会先后X次听取专题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县委理论中心组先后X次传达学习领导批示、会议精神;
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先后召开X次全体会议,讨论研究具体事项,确保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将宣传发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制定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全方位、多层次、广领域、全覆盖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活动,设置固定宣传橱窗(标语)XX余处,粘贴专项斗争《通告》和《举报奖励办法》XX余份,发放宣传资料XX万余份,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针对XX地广人稀、群众居住分散等实际情况,领导小组向全县人民群众制发《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向群众告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线索的种类以及线索举报方式、举报奖励措施及政法部门对举报线索的保密承诺。同时,为方便群众举报,消除群众顾虑,县扫黑办专门向群众配发了含有邮资的标准信封和线索举报回执表,群众只需将举报内容装入信封投入邮箱,举报信件即可寄回县扫黑办。截止目前,累计发放信件XX余份,实现了常住户全覆盖。累计收到群众寄回信件XX余份,县扫黑办从收到的回信中逐一筛查整理,共梳理出相关问题线索XX条,目前已全部核查清楚,全部答复处理到位。

(三)坚持深挖细查,全面摸排线索。始终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深挖打击黑恶势力的首要环节,将目标和焦点聚集在治安乱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力度,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X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进一步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的梳理串并,发动鼓励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实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清仓见底的目标。建立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受理、登记、分析研判、分流交办、重点线索督办、备查复核、反馈、答复等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核查专业队伍建设,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线索核查专班,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集中精力从事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和案件侦办,切实提升线索核查质效。2018年,县扫黑办共接到举报、移送、转办的相关线索XX件(其中:省扫黑办转办线索X件,省委、省政府第二批督导第五督导组转办线索X件,市扫黑办转办线索X件,县纪委转办线索X件,接到群众举报线索X件,摸排发现线索X件),已全部核查办结完毕,其中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X件,于2019年X月X日审结。今年以来,县扫黑办共接到举报、移送、转办的相关线索X件(其中:中央第X督导组转办线索X件,省扫黑办转办线索X件,市扫黑办转办线索X件,收到群众举报线索X件),目前已核查办结X件,正在核查的X件。

(四)突出重点整治,切实治理乱象。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结合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认真查找本乡镇、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集中开展行业领域“治乱”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高利放贷、非法集资、聚众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实施精准打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8年,结合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X”专项行动,县森林公安分局受理治安、刑事案件X起,其中非法狩猎案件X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X起,非法持有枪支案X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X起。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收缴各类枪支XX支、子弹XX发,枪支配件X件,销毁雷管XXXX枚、导爆索XX米、炸药XX吨。今年春节前后,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赌博案件X起、抓获参赌人员XX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X人。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将潜逃X年的命案逃犯XX抓捕归案,侦破了XX镇XX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移送审查起诉X人,实现了命案全破的目标;
成功破获“XX”特大电信诈骗案,涉案成员XX人,追缴资金XX万元。

(五)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建立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每一起线索案件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期间对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中X名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扫黑除恶的战斗堡垒。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后进农牧村党组织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紧扣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认真梳理排查调研摸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倒排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上力度不够、水平不高的XX个村级组织列为重点整顿转化对象,采取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包抓的办法,实行“一村一策”,下派XX名干部担任后进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集中整治,目前已整顿转化党支部XX个。

二、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和成因分析

目前,我县立案X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主要案情:XX。

主要特点:一是案件起因单一。XX。二是犯罪主体年龄偏小XXX。三是作案地点、时间相对集中。XX。四是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无正当职业。XX。

成因分析:一是对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初始打击惩治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震慑。XX。二是重点场所管控不到位。XX。三是犯罪嫌疑人法治意识淡薄XX。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有的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得重要性认识不足,部署形式化、推动简单化、重点不聚焦、实效不明显,投入精力少,研究谋划少,工作进展缓慢,还存在“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县扫黑办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有的乡镇、部门领导干部还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对县委、县政府和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相关安排部署的文件学习不透彻、研究不深入、安排无重点、部署不全面、贯彻不到位、落实不扎实;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部门的事,工作的成效对本乡镇、本部门关系和影响不大,将专项斗争工作等同于一般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文件批阅多半是简单签名阅知、或交由某某同志阅办,对文件的处理意见既没有提出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要求,也没有提出具体如何办理的要求,甚至出现对有些文件批阅不及时的情况;
除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外,班子其他成员基本上都持不管不问的态度,对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一定差距。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阶段性斗争的特点规律不够,没有形成强大攻势,方式方法单一,下发文件常规部署的多,推进专项斗争有效的方法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集体研究部署、督促抓落实的力度不够。二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峻性、复杂性、危害性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盲目乐观情绪,认为自治县辖区内地域辽阔,人口分散,民风淳朴,人居和谐,“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乱可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有些乡镇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敢举报黑恶势力。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来源主要集中在政法部门和县扫黑办的受理举报,乡镇和部门至今还没有排查到或主动向县扫黑办上报移交过有价值的线索或相关问题的反映。三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法规学习研究还不透彻,尤其是对“黑”“恶”“霸”的界定把握理解不准确,甚至把一些矛盾纠纷也当作黑恶问题来对待和处理,作为线索来移交。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一方面,有些乡镇和部门把一些本该自己解决而久拖未决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当作涉黑涉恶线索上报,意图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化解、处理,将“扫黑除恶”当作包治百病的“法宝”。从接到和梳理的举报线索来看,大部分属于非公安机关管辖的“冠名黑恶”违法违纪举报内容,其中涉及较多的有党员干部违纪、土地确权纠纷、民间借贷经济纠纷、邻里矛盾纠纷、村干部侵吞集体资产、非法占地开荒、违章建筑、征地拆迁补偿、执法人员不作为等等。另一方面,一些举报事项信访、纪检监察、司法部门都已经查结,但未达到举报人的愿望,则采取给被举报人冠以“黑恶势力”、“纠集黑恶势力”、“涉黑涉恶”等名号,以期通过公安机关的“刀把子”来打击被举报人。

(二)宣传发动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一是广泛宣传的内

容形式单一,深入发动的渠道狭窄不畅,图文并茂的效应缺乏,通俗易懂的环境不足。有的乡镇和部门宣传发动工作还停留在印发宣传品、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等常规层面,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开展宣传不够,宣传方式方法不够丰富;
走村入户走形式、完任务,对群众的宣讲不够灵活,不接地气,不能很好地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农牧村长期存在的具体问题表现形式结合起来,只是向群众发放了一些文字性的宣传资料或是图册,在宣传过程中,不能结合实际,做到通俗易懂,在解读政策法律、典型案例宣传方面也是照本宣科,缺乏与群众点对点、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二是村级党组织宣传发动的能力较弱,作用发挥严重不够,完全依赖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派驻的包村干部。在村级组织宣传发动过程中没有足够可参考的印证内容,没有登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没有详细具体的安排部署,群众知晓率不高;
宣传发动的针对性和融合性不强,农牧民群众接受和领会不深入不全面,这都与部分乡镇和部门宣传不够、发动不深、造势不力有直接关系。

(三)线索核查的能力和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乡镇、部门线索排查办法措施单一,方式方法简单,排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彻底,线索深挖彻查、串并分析的工作思路狭窄,视野不宽,判断标准简单,对线索价值缺乏深度挖掘,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来源单一,线索核查不深、不透、不实,核查进度迟缓,特别是有价值的线索不多。目前县扫黑办掌握的XX条线索中,本级排查掌握的线索只有XX条,其他均为上级部门移交转办和群众举报的线索,乡镇和行业部门基本没有上报有价值的线索。二是线索核查专业力量不足,且参加办案人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水平有待提升,核查的质效不高。有的涉黑涉恶案件因案情复杂推进缓慢,线索核查周期较长,尤其对一些反映具体、可查性较强的线索在串并分析、深挖彻查等环节的研判不足,衔接不够,在案件快侦、快破方面力度不够。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还存在一些分歧,影响办案质效;
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的学习理解也还不深不透,对个别案件执法办案思想还不够统一,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以及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还不够健全,部门单位之间线索移交、办案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顺畅,案件转办程序还不够规范。县扫黑办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也还比较突出。

(四)治理基层社会乱象成效不明显。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落实责任意识不强,在深入排查行业领域、系统领域、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监管漏洞和行业乱点乱象过程中,分析研判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到位、焦点乱象不集中、重点问题不突出、成效结果不明显,不能很好地把行业专项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融合,把治理基层重点难点问题有效结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专项治理措施不够有力,还需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自今年2月份县扫黑办向全县人民发送《致全县广大群众的一封信》以来,部分群众通过乡扫黑办印制配发的专用信封和线索回执单积极回信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线索,但反映的问题线索大都是涉及土地纠纷、土地确权、草补政策落实、村级事务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等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这反映出当前我县部分领域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问题还比较突出,也反映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部分村两委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思想观念更新不及时,对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是受传统思想、宗族观念和既得利益思想的影响,有些村干部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及难选难配问题也比较突出。个别在任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在任期内用权不公,为政不廉,不愿担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拖则拖、能哄则哄、能骗则骗,甚至将矛盾上交、推诿扯皮,在一定程度上给群众造成损失,也降低了基层党组织和乡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整治亟待加强。截止目前,共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XX人;
从现在已掌握的XX条线索中,反映涉及违法高利放贷问题线索XX条,占到总线索数的近三分之一。这些线索问题充分反映出目前全县民间借贷纠纷也还比较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还将长期存在,对此类情况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都急需要相关行业部门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治理。

同时,就我县目前立案审理X起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情况分析,也暴露出我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短板和漏洞:一是法治宣传教育还不深入,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是非观念,在社会不良行为的侵蚀引诱下,为所欲为,行事冲动,且不计后果,容易造成犯罪。二是政法机关打击惩治合力尚未形成强大震慑,在处理治安案件时,一些执法人员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不准,往往片面强调思想疏导,从源头上忽视了打早打小打苗头的原则,导致量刑偏轻,间接纵容了同类犯罪行为,导致犯罪分子产生侥幸心理,出现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罪行为。三是娱乐场所治安管控措施不到位,对KTV、酒吧、网吧、饭店、宾馆等寻衅滋事易发场所重点管控没有做到防范与整顿并重,对发现的隐患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打击整治不彻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把组织和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是不是讲政治、是不是敢担当最现实的检验,态度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抓好部署谋划、推进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宣传发动造势。坚持常规宣传手段和新媒体、新平台网上网下宣传相结合,适时适度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坚持典型案例剖析与以案释法相结合,切实解决广大干部群众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标准、性质、甄别的模糊认识,充分消除群众思想顾虑,勇于揭发各类线索,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

(三)深挖摸排不留死角。始终把线索排查作为深挖打击黑恶势力的首要环节,作为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分地域、分领域、分行业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坚持滚动式摸排与阶段性排查相结合,行业排查、系统排查与部门排查相结合,深度排查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面掌握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乱象问题,坚决做到线索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努力再发现和掌握一批有价值的新线索。

(四)重拳打击形成震慑。严格落实线索核查工作责任,加强线索核查专业队伍建设,强化线索的核查研判,对掌握的线索逐条进行核实。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加大对重点线索核查、重点案件办理的督办力度,按照“依法从严从快”的要求,严把法律政策标准,坚决排除一切干扰,用好用足法律武器,调优配强办案力量,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五)强力推进“打伞破网”。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确保对黑恶势力成员依法打击到位。

(六)持续整顿后进组织。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集中力量持续开展软弱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及时调整运行情况差的“两委”班子及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

(七)扎实开展综合整治。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重点打击非法集资、聚众赌博、高利放贷、吸毒、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建筑、运输、采矿、娱乐场所等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高危行业监管,不断堵塞监管漏洞,完善长效机制,有效净化营商环境。

(八)从严督导追责问责。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齐抓共管,对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对工作滞后、失职失责、问题突出的乡镇、行业、领域,实行责任倒查,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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